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布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綠色電力應用評價方法》。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表示,此項地方標準填補了內蒙古自治區綠色電力應用評價標準領域的空白,規定了綠色電力應用的基本原則、工作流程、核算邊界、統計報告期、核算、評價、質量保證和報告要求,適用于用能單位綠色電力應用相關核算、評價和報告工作。這項標準為規范內蒙古自治區綠色電力核算、評價和認證工作提供了科學依據,填補了綠色電力應用評價標準領域的空白。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表示,《綠色電力應用評價方法》地方標準的頒布實施,標志著內蒙古自治區堅定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探索創新“雙碳”背景下綠色電力發展,取得了重要實踐成果,對加快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引領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都具有重要價值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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